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琼环土字[2021]10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定安县人民医院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场地基本信息
定安县人民医院用地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本次调查的定安县人民医院两个地块合计占地面积计16900.69m2。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13057.72m2,地块二占地面积3842.97m2。地块一、地块二以前主要用作农用地,目前已用于定安县人民医院的建设。
二、场地调查结论
通过人员访谈以及结合历史卫星图像,调查的两个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加油站,没有过农药化肥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没有过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没有过任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堆放场或填埋,没有过工业污水灌溉、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以及地下输送管道,没有过化学品、油品等地下储池或地下输送管道,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踏勘地块内不存在地表水体及已建成的地下水井,调查地块土壤无异味及异常颜色。调查结果表明,截止2025年4月,定安县人民医院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水平不符合规划用途(拟变更的用途)相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的可能性为低。
综上所述,认为本次调查的定安县人民医院两个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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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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