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村05-01地块
地理位置: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村戴东村北侧、天杨线西侧
总调查面积:2775m2
未来规划用地类型:文化用地
启动调查原因: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村05-01地块拟作为文化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钻探单位:苏州源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简介
调查地块位于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村戴东村北侧、天杨线西侧,占地面积2775m2。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等,2016年地块内因农业桃园种植需要,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建设了农业设施用地配套用房,用于黄桃园管理,2018年对农业设施用地配套用房进行改造,并于2018年底改造完成,一直闲置至今,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
2025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常州恒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调查采样工作。调查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调查点位(含3个水土复合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位于地块南侧12m处)。
土壤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及无机物(砷、汞、铅、镉、六价铬、镍、铜)、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及无机物(砷、汞、铅、镉、六价铬、镍、铜)、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三、调查结论
土壤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共送检分析18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检出污染物6种(不含pH),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共送检分析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出污染物2种(不含pH),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
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村05-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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