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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片区长春路社区(L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
中心坐标:E 119.486243°N 35.409362°
占地面积:17066m2
地理位置:日照市贵阳路以西,长春路以南。
现状土地利用类型: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
规划土地利用类型:居住用地
前土地使用权人:大李家村
现土地使用权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山东弘运环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背景:依据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日照(K)-02-2019-81,以及本项目勘测定界图,本地块原为大李家村农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2月。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八里庄佳苑居民区项目已经建成入住,地块内除绿植栽种区域外全部硬化,整体地势平坦,无污染痕迹,无农业种植现象。
调查地块东至空地,西至新建道路,南至闲置空地,北至长春路。
根据相邻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1000m范围内以城中村改造项目建成的居民区为主。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和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污染源污染物通过大气干湿沉降、地下水迁移或地表水径流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
现场勘察情况表明,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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