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白塔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白塔乡乡村振兴产业园BT-A-31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乡村振兴产业园,地块中心经纬度:E119.484719°,N26.427910°,占地面积为1055m2。地块未来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第一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林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白塔乡乡村振兴产业园BT-A-3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25099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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