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12-04宗地项目位于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东属巴村、茂塔坪村,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48146°,北纬37.614603°,宗地总面积为1073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设施用地(A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地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用途拟变更为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拟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四)焦化、钢铁、化工、煤焦油加工、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焚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等企业关停、搬迁的;(五)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置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关闭或者封场的;(六)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调查。
为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公司开展JR-12-04宗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正式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场地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按照导则、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通过对地块历史沿革、污染设施布置、土壤扰动情况的分析及周边污染源分布历史沿革分析,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形成了《JR-12-04宗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对本项目现场勘探、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及现场快筛结果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调查地块范围内的无工业企业,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为中国央化能源加油站(永盛站),该加油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建设,场地按照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储油罐均为双层防渗罐,因此发生泄漏的可能性基本很少;加油站均设置有密闭油气回收装置,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会挥发的油气回收率可达95%以上,同时本地块所在区域主要风向为东北风,该加油站对于本地块侧风向且距离较远,中间有高层小区阻挡,因此逸散的油气基本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初步可以定性判断,地块污染风险较小,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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