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桐乡市石门镇2023-25地块位于桐乡市石门镇东池村,地块面积40532.88m2 。本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村道、北至农田,中心坐标为120.402343°E,30.608248°N。
(2)项目由来
本地块目前用途为农田,主要种植苗木和水稻。根据《桐乡市石门镇2023-25地块用地红线图》,本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070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为农用地变更为农村宅基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地块内一直为农田,地块内西侧有一个种植大户的管理用房(约145m2),根据人员访谈,管理用房地面有水泥硬化,主要用于存放农具、少量肥料和少量农药,以及葡萄采摘期作为葡萄包装的区域,存放的物资均有包装,存放过程管理规范,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
地块紧邻周边情况:东侧为农田、农居,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村道,北侧为农田,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没有影响。
地块周边500m调查范围:主要为河流、农田、农居,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皮鞋厂和茧站的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影响较小。
调查小结:对照浙环发〔2024〕47号文,第(十五)条中无需开展后续调查的条件,本地块为甲类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农田,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地块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采样检测等后续调查。
(4)地块内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锌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桐乡市石门镇2023-25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可以作为0703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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