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陵水县明月幼儿园地块及陵水县0-3岁婴幼儿照护中心项目地块两个地块调查结果进行公示:
一、陵水县明月幼儿园地块
1.场地基本信息
陵水县明月幼儿园地块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陵城中心大道以南180米,明月路以东240米;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 110.020147°E 纬度: 18.488356°N,占地面积为5437.70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明月幼儿园(建设中),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R)。
2.调查结论
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陵水县0-3岁婴幼儿照护中心项目地块
1.场地基本信息
陵水县0-3岁婴幼儿照护中心项目地块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陵城中心大道以南150米,明月路以东230米;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 110.019652°E 纬度: 18.488904°N,占地面积为7471.45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空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R)。
2.调查结论
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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