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委托江西志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泰和县澄江镇BF01-H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第一阶段调查,现将《泰和县澄江镇BF01-H02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澄江镇BF01-H02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3)基本情况:泰和县澄江镇BF01-H02地块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经四路西侧,经三路东侧,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北侧,祥和大道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4°53′34.243″,纬度:26°48′22.220″,地块占地面积为102396.5587平方米,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吉安市泰和县经四路西侧,经三路东侧,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北侧,祥和大道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102396.5587平方米,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
三、调查结论
泰和县澄江镇BF01-H02地块,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较大可能影响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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