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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备案稿)桐乡市洲泉镇2024-5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安缇·凯希拉 发表于 2025-04-0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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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桐乡市洲泉镇南庄村,地块总面积为57117.08 m2。东至庙西埭,西至东南角港,南至农田,北至南庄新村小区。地块的中心坐标为30.561067° N,120.352906° E。本地块未来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07居住用地”的“0703农村宅基地和0704农村社区设施服务用地”,为敏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桐乡市湘溪小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嘉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桐乡市洲泉镇2024-58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于2024年7月1日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至今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工业生产活动,不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本地块用地历史清楚。

2024年12月22日,我公司委托杭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本地块现场表层土壤快速检测工作。调查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无异常。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桐乡市洲泉镇2024-58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中“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类条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作为农村宅基地(0703)和农村社区设施服务用地(0704)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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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桐乡市洲泉镇2024-5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浙江-嘉兴-桐乡市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4.08 - 2025.05.08
周边公示 [380] 浙江-嘉兴-桐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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