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华侨大学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五缘湾项目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五缘湾项目地块二
地块地址:湖里区钟宅路与环岛干道交叉口东侧
建设单位: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面积:32186.5855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轨道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道路用地、居住用地、绿地用地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块相关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进行调查分析,识别和判断该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况,评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分阶段调查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论
1、通过对地块及周边现状及历史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分析,现场快速检测,根据污染识别结论,本地块主要可能钟宅机砖厂历史生产活动、施工临时占地、填海造地时期土方质量的影响。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的要求:“有可能的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应开展第二阶段调查,为更准确判定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受到污染,故需要对该项目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通过在地块内设置土壤柱状样采样点18个,表层样点位5个,4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开展采样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
(1)土壤质量情况:所有样品中各项检测因子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其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筛选值。
(2)地下水质量情况: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块内4个地下水监测井水样,地块内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菌落总数、钠、氯化物检测结果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均属于常见理化指标,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指标等其他毒理性指标检出浓度均很低或未检出,判断地块地下水受海水背景、生活源影响。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同时地块开发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利用,故不存在人体饮用地下水等的暴露途径,故不影响地块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评估地块及周边的现状和历史均无明显污染源,土壤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评估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土壤调查工作可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杜总13666005818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陈老师18750227157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