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W12-1301单元77-01地块(下文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宝山区大场镇南大路616号附近,东至茂汇路(规划),南至77-02地块(规划),西至茂才路,北至丰厚路(规划),占地面积17489m2。
历史上该地块涉及上海普虹工贸有限公司(0901)、上海龙耀物流有限公司(1101)、上海思维木业有限公司(1001)等企业运营。上述企业均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规定的“15类活动”。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4年6月-2024年10月期间,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中顺式-1,2-二氯乙烯7701-9-W样品检出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60 μg/L)。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025年1~2月,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土壤超标区域按不超过400平方米一个点位的要求布设7个土壤加密采样点(钻探深度为6~12m)和12个地下水加密监测井,在地块内其他区域内布设4个补充土壤采样点位(钻探深度为6m)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了46个土壤样品(含5个平行样品)、16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平行样品)、2个设备空白样品、3个全程序空白样品和3个运输空白样品。此外在地块内设置了2个表征土壤理化性质的监测点位,采集3个土壤样品。结果表明:加密点位XD-1W(12m)及XD-2W采集的2个地下水样品中1,2-二氯乙烯的检测结果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
风险评估:
暴露受体
根据后续用地规划,地块未来规划用作住宅及配套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将成人和儿童纳入本次健康风险评估的暴露受体。
关注污染物
关注污染物(2种):地下水中的顺式1,2-二氯乙烯和反式1,2-二氯乙烯。
污染物参数
顺式1,2-二氯乙烯和反式1,2-二氯乙烯的理化性质、毒性等参数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暴露途径
本地块考虑2种地下水暴露途径: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风险表征结果
地下水超标样品中顺式1,2-二氯乙烯和反式1,2-二氯乙烯的非致癌风险(危害商)均未超出可接受水平。
结论
本次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顺式1,2-二氯乙烯和反式1,2-二氯乙烯对人体的健康风险未超过可接受水平,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的要求,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作者(sunnyrabbitt,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3-2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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