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6月,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控规D组团局部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控规D组团局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控规D组团局部地块
地块位置: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以东、石塘尾村以西
地块现状:地块占地面积83574平方米,2017年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后,一直归桂林市人民政府所有,未开发利用,至今该地块土地类型仍主要为旱地、水田、其它草地、其它林地和坑塘水面,其中:旱地、草地和林地主要分布在地块中西部,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部,坑塘水面分布在西部,有村民用于放养土鸭,无规模化养殖情况。地块东部有3户、西部的西南角有4户、中部有1户居民住宅位于红线范围内,原属于农村宅基地,已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居民住宅仍未拆迁。
地块利用规划:根据《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D10》,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民安置用地和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场地内及周围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人为干扰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基本无可能的污染区域,初步判定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对人体健康风险基本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居住用地建设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与利用。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层1210、1212室
联系人:莫工
电话:18978670383
四、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8日。
作者(189****038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3-1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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