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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031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136****3748 发表于 2025-03-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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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11-03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东至0311-02地块和0311-04地块(联杨路西侧),南至0311-02地块(孟泗泾北侧),西至0311-02地块(孟泗泾东侧),北至鄱阳湖路,占地面积为27477.5m2。本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河道、工业企业;目前地块为空地,地块四周设置围挡,有专人看管地块。根据规划文件《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1、BSP0-0102、BSP0-0103、BSP0-01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1)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回顾

本地块曾在2017年开展过初步调查工作,2019-2020年开展过详细调查工作,均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2020-2023年开展过2次风险评估工作,第二次专家评审会通过。

2017年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土壤点位SS-5-0.2的石油烃C10-C40和苯并(a)芘检测结果分别超标2.74和0.09倍,SS-8-0.2的铅和铊检测结果分别超标0.02和6.09倍,SS-10-0.2的苯并(a)芘检测结果超标0.82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GW-1点位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超标2.12倍,GW-5点位地下水中顺式-1,2-二氯乙烯、2-甲基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分别超标9.08、0.29和4.78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

2019-2020年详细调查结果表明,土壤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除了石油烃C10-C40之外,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检出限,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0-2023年风险评估表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分析该地块在扰动之后的可疑污染区及污染物进行补充采样监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无超标情况(除了铊,但铊未超背景值),即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因此,无需进一步开展后续工作。

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地块开展抽查和现场取样,检测结果发现,1个包气带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检测值为1.4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1.55倍。

(2)初步调查

为摸清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确保土地安全开发利用,2023年12月~2024年7月,上海地产北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完成了《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11-03地块(重做初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备案(2024年7月)。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S12-2砷和锑的检出值分别为41.4mg/kg和24.9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 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1.07倍和0.25倍。土壤样品S6-1、S6-2和S7-2的苯并[a]芘检出值分别为1.1mg/kg、1.1mg/kg、1.2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55 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1.00倍、1.00倍和1.18倍。其余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检出值均满足所选用的标准限值。

3详细调查

受上海地产北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25年2月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项目组于2024年12月~2025年2月对本地块开展了资料补充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经调查确认,地块内和周边现状较初步调查期间无明显变化,地块内初调超标点位所在区域未发生明显扰动,未识别出新的潜在污染源和污染因子,地块关注污染物为初调土壤中的超标污染物,具体为土壤中的砷、锑和苯并[a]芘。

详细调查第一次进场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8个土壤点位、6口地下水监测井(含2口原监测井取样复测)和2个土工点位。

项目组于2025年1月8日~1月12日进行了现场钻探和采样工作,由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钻探工作,由上海睿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共采集了107个土壤样品(含11个平行样)、7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8个土工样品、1个设备淋洗样、4个运输空白样和4个全程序空白样。

现场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上海睿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析检测,土工样品送至具有CMA资质的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土壤理化特征参数测试。各点位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因子分别在初步调查超标因子的基础上确定,共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重金属4项、VOCs4项、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铊;土壤理化特征参数包括pH、粒径分布、土壤容重、土壤密度、土壤含水率、孔隙度、有机质含量和渗透系数等。

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85~9.32;土壤样品JMS11-2中的砷和锑的检出值分别为94.3mg/kg和59.2mg/kg,JMS9-2中的砷和锑的检出值分别为86.4mg/kg和59.9mg/kg,JMS8-2中砷和锑的检出值分别为34.1mg/kg和23.5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JMS11-2和JMS5-1中的苯并[a]芘检出值分别为1.2mg/kg、0.6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点位检测因子的检出值均满足相应标准。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8~8.8,JMW16~JMW18点位地下水样品重金属(铍、铬(六价))均未检出,其他重金属(铅、镉、汞、镍、锑、铜、砷、钴、钒)有检出,但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JMW1~JMW3点位地下水样品砷和锑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JMW16~JMW18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JMW1~JMW3点位地下水样品的苯并[a]芘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在JMW16~JMW18点位地下水样品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详细调查第二次进场

通过对详细调查结果分析发现,JMS5-1、JMS8-2、JMS9-2、JMS11-2土壤样品超标,项目组认为有必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补充调查,以期对地块内土壤超标因子含量和超标深度及范围进行进一步复核。

本次补充调查主要针对详细调查土壤超标点位以及初步调查检出值接近第一类限值点位,共布设监测点位BJMS1~BJMS11。

项目组于2025年2月9日进行了现场钻探和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共采集了33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4个)、1个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和1个全程序空白样。现场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上海睿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析检测。结合本次补充调查目的,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共包括pH、砷、锑、钴、苯并[a]芘。

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91~8.96;重金属砷检出值为3.22~6.04 mg/kg,锑检出值为0.28~1.14 mg/kg,钴检出值为13.2~16.8 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BJMS3-1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检出值为0.2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点位苯并[a]芘均未检出。

土壤超标范围及深度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内土壤超标点位于历史上海时艺货架制作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危废堆放处,超标因子为砷、锑和苯并[a]芘,最大超标深度为1.5m,超标面积为2018m2,超标方量为1009m3

质量控制情况说明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 第17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 第17号)等质量控制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地块制定了相关的质量控制计划,在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规定完成了全流程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该项目质量控制过程及质控结果编制形成了质控报告。

质量控制工作包括调查方案编制、现场施工采样、检测分析以及调查报告编制的全流程质量控制。本次调查现场采样工作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现场采集室内平行样品数量与检测结果均满足质控要求。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进行了内部审核,全流程质控符合相关要求。本次调查未涉及外部质控检查。

4)调查结论和建议

综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中存在砷、锑、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因此本项目地块土壤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需针对地块内土壤超标点位开展下一阶段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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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0311-03地块
  • 项目位置
    上海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3.12 -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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