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SJC10031单元03-14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地块东至新润路,南至新蟠路,西至03-13地块,北至03-10地块,总面积为14694.24m2。
地块2002年前为农田;2002年~2023年为工业用地,作为宝燕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使用,行业类别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2018年~2023年4月,企业关停,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23年6月,地块内历史企业已全部拆除,地块现状为空闲地。地块未来规划仍为工业用地。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等相关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在用途变更前或者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组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由于地块权属发生变更,受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应急管理中心委托,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025年2月完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不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调查明确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SJC10031单元03-14地块土壤环境污染风险水平,了解土壤环境现状是否能够满足工业用地的环保要求,2025年2月,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应急管理中心委托了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组”)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SJC10031单元03-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情况总结及平面布置情况的汇总,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3 处环境关注区域,特征污染物为 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本地块为工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本地块不属于豁免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况,且项目组于地块内识别出环境关注区域,因此将对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本地块采用系统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考虑地块历史及地块周边情况,于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 10 个,地下水监测井 4 座,地块外布设1 个水土复合点作为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 51 个土壤样品(含 5 个现场平行样、4 个对照样品)、6 个地下水样品(含 1 个现场平行样、1 个对照样品)。
采集的样品的监测项目通过地块内特征污染物识别结合国家相关技术导则,最终确定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基本项目45项基本检测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9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
Ø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经过初步采样和分析可知,土壤样品的 pH 值在 7.97~9.06 之间,土壤样品中检出了 10 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4 项挥发性有机物(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8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萘、䓛、茚并(1,2,3-cd)芘),以及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Ø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经过初步采样和分析可知,地下水样品的 pH 值为 7.5~7.6;地下水样品中检出了 10 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3项挥发性有机物(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和石油烃(C10-C40)。除 MW2 外,所有点位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 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MW2 点位石油烃(C10-C40)不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 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检出值为 2180μg/L,超标倍数为 0.82 倍。
综上,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上海新桥镇工业区 SJC10031 单元03-14 地块下水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需进行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第二阶段详细调查
项目组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 4 个土壤监测点位、5 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指标为: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 38 项基本检测项(27 项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5 项其他项目(4 项挥发性有机物、10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Ø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的 pH 值在 7.96 至 8.95 之间,土壤样品中检出了 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萘、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䓛),以及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Ø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的 pH 值在 7.1 至 10.8 之间,地下水样品中检出了4 项挥发性有机物(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以及石油烃(C10-C40)。除 pH 值外,地下水中所有检出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类水质标准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附件 5 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MW2-2 点位的 pH 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水质标准,由于 pH 值为常规水质指标,无毒性参数,且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不作饮用,因此对于人体健康风险无影响。
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地下水超标情况,并基于第二类用地利用条件下,使用克里金插值法估算,扣除污染叠加区域,确定地下水污染面积为 63.01m2,污染深度为 7.5m。
五、风险评估结论
项目组于2025年2月对调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基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土壤理化特征和水文地质特征,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文件的技术要求计算关注污染物对敏感受体的风险水平,结论如下。
暴露受体:根据《上海市松江区SJC1-003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宝燕地块调整后2023》,本项目地块目前及后期规划用途为M1一类工业用地(二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以非敏感用地情景进行风险评估,敏感受体主要为成人。
关注污染物:根据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石油烃(C10-C40)不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项目的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暴露途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暴露途径,结合地块规划及暴露受体情况,地块内关注污染物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涉及2条地下水暴露途径,分别为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风险表征:根据风险表征计算结果,地块内地下水MW2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不涉及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整体可接受(非致癌危害商为5.24E-02,<1)。因此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污染风险水平整体可接受,无需采取进一步管控或修复措施。
六、评估结论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SJC10031单元03-14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整体污染风险可接受,可作为M1类工业用地(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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