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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汕头市潮阳区船舶配件厂55.563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25-03-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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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汕头市潮阳区船舶配件厂55.563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南中路323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91396°,北纬23.247896°,占地面积为37042.10平方米,该地块现状为空置空地,原建筑物均已拆除,该地块现权属于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同时该地块未来规划拟作为住宅/商业用地(R21/B1)。

根据土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24年12月委托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除重金属砷、锰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情况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推导值外,其余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加测项目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推导值。砷最大超标倍数为5.0倍,锰最大超标倍数为1.8倍,石油烃(C10-C40)最大超标倍数为9.7倍。

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和重金属锰的检出情况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外,其他理化性质、重金属和加测项目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和推导值。浑浊度最大超标倍数为11.0倍,锰最大超标倍数为6.6倍。

由于土壤和地下水存在超标项目,该地块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超标项目为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初步判断为地块历史生产活动所造成的,所以为了明确地块的污染情况,需进行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调查单位: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15号宝豪科技大厦1栋1302、1303室

联系人:叶浩峰1379034540

土地使用权人: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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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船舶配件厂55.563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广东-汕头-潮阳区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3.05 - 2025.03.19
周边公示 [21] 广东-汕头-潮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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