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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储出(2024)7号、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十政储出〔2024〕7号、8号地块大部分区域为原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家属楼和生活区,小部分区域为厂区道路、停车场和办公区域,十政储出〔2024〕7号地块面积为7805m2,十政储出〔2024〕8号地块面积为8949m2。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是东风汽车公司车箱厂,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南路9号。为了配合十堰市政府百二河水资源配置工程市政规划,以及适应东风商用车DFCV工厂整体布局优化,同时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十堰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拟将厂区整体搬迁至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10号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内,本地块现已搬迁完成,地块内建筑2022年全部拆迁完毕,现场一直处于荒废状态至今。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我公司编制《十政储出(2024)7号、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通过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性检查。根据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二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Ⅳ类水质要求,地下水总体水质为Ⅳ类水质,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二类用地开发使用。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编制单位:湖北开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371970175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路
作者(明月照大江,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2-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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