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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新里城居住区C01-13、C01-15、C01-16、C01-20、C02-1、C03A-3共7个地块位于北蔡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杨高南路以东,川杨河以南,中汾泾以西中汾泾以西,板泉路以北。地块面积分别为6259 m2(C01-13)、12585 m2(C01-15)、23437 m2(C01-16)、4595 m2(C01-20)、7259 m2(C02-1)、8219 m2(C03A-3),总计62354 m2(93.53亩)。C01-16地块南接C01-15地块和C01-20地块,C01-20地块南侧依次与C02-1地块和C01-13地块成南北向排布,相互间隔20 m;C03A-3西距C01-13地块130 m。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工业用地,规划用地类型均为公共绿地(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4年10月,上海兴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浦东新区新里城居住区C01-13、C01-15、C01-16、C01-20、C02-1、C03A-3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均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因此,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的要求,结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结果,浦东新区新里城居住区C01-13、C01-15、C01-16、C01-20、C02-1、C03A-3地块无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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