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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连平县隆街镇物流园C-01-06-1号、C-01-07-1号、C-01-1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wen 发表于 2024-06-1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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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平县隆街镇物流园C-01-06-1号、C-01-07-1号、C-01-11-1号地块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梅洞村,地块占地面积合计48864.17平方米,其中C-01-06-1号地块面积为11713.46平方米、C-01-07-1号地块面积为10684.94平方米、C-01-11-1号地块面积为26465.77平方米,地块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C-01-06-1号地块坐标为114°22'54.346"E,24°12'12.085"N;C-01-07-1号地块坐标为114°23'0.989"E,24°12'14.023"N;C-01-11-1号地块坐标为114°23'7.420"E,24°12'13.001"N。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现C-01-06-1号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C-01-07-1号地块、C-01-11-1号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R2)。项目地块四周东侧为林地,南侧为耕地、林地、园地,北侧为耕地、园地、林地相隔为G105国道,西侧为耕地相隔为x162县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调整规划为商业用地(B1)、二类居住用地(R2),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考虑到一般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低,原则上可以污染识别为主,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对地块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以及快速检测结果等,本调查地块环境状况不存《关于印发《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河环函[2023]44号)中的八种情形,污染的可能性较低,且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性较低,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因此只需进行污染识别工作,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相关规定,现特予公告,如有以疑问,请拨打0762-3665288或意见发邮件至502493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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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连平县隆街镇物流园C-01-06-1号、C-01-07-1号、C-01-1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广东-河源-连平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4.06.17 - 2024.07.01
周边公示 [62] 广东-河源-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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