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大洋片区03-E-12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洋片区03-E-12出让地块位于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大洋片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9.679701°,N 27.096096°,地块东至规划二路,西至林地,南至大洋片区03-E-14出让地块,北至林地、农用地。该地块占地面积为61979.2m2,历史上为林地、农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含快筛)、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
三、调查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评价,大洋片区03-E-12出让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验筛选值,其中总铬检测结果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饰选值和管制值》(DB44031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四、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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