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广兴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现对《广兴加油站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广兴加油站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点:湘潭市雨湖区江南大道西侧、二级渠南侧
(3)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总面积为3000.15平方米
(4)地块现状:调查期间,地块内无建筑物,处于待开发状态
(5)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该地块在历史上用途属于农用地及居住用地
(6)地块规划用途
根据规划书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与道路用地。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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