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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A-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152****9686 发表于 2024-04-22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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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A-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规划面积:57966平方米。

项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地块西临山地,南毗慈湖路,东靠北村,北临南堡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20.649184°,北纬27.955127°。

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停车场、修理厂、木材作坊。

规划用途:07居住用地。

项目由来:本次调查地块用地现状为荒地、停车场、修理厂、木材作坊,土地类型属工业用地,根据《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07);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第二条、第七条,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07),属敏感用地,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由此,温州市瓯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我司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与分析)可知,地块内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为农用地及北村住宅区;70年代年至2014年北侧为工业企业;2014年至2017年大面积厂房被拆除;2017年至2021年南侧北村住宅区及北侧厂房被拆除,2021年至今,地块内工业企业除西侧光远包装有限公司外其余厂房均被拆除,梧田三小校区建筑待拆除,地块内中部为汽修厂及木工作坊,南侧空地转为停车场,西北侧太阴宫南侧为木材加工作坊。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地势整体呈西高东低,地面可见历史建筑拆迁遗留的建筑碎石。地块内振北路东侧为空地,停放了少量汽车,振北路西侧沿勤俭路一侧为历史建筑碎渣堆放区,堆体面积约610m2,高约0.5-1.6m;经发路以西、勤俭路以东为未拆除建筑,面积约140m2;勤俭路以西、住宅区以东靠经发路一侧为面积约360m2的空地,停放了车辆;地块中部存在木工、轮胎修理店铺、全顺江铃汽车汽修公司及未拆除的梧田三小建筑;经发路南侧存在面积约200m2水泥硬化空地,有少量移动板房供居民居住,南侧为北村7号停车场,面积约2200m2,停车场西北侧为木条切割作坊,主要对木条进行简单处理,如清理钉子,西南侧停有数量挖机。地块整体环境观感良好,未闻到特殊刺激性气味。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地块内历史上为工业企业,地块内企业主要有A:温州市霸王花制衣有限公司;B:温州市亨伯特服饰有限公司;C:温州市瓯海慈湖塑料厂;D:温州市荣昌洁具有限公司;E:温州市微型蓄电池厂(温州金雕塑钢制品厂、温州博锋印刷有限公司);F:温州市鹿城坚毅打火机厂;G:温州市瓯海东风塑料助剂厂;H:温州市顺源鞋厂;I:温州市慈湖移膜革厂(温州市瓯海区慈湖锁厂、君柔服饰有限公司);J:温州市晶美光学有限公司;K:温州市瓯海慈湖五金锁具厂;L:环球塑胶五金配件厂;M:温州市瓯海慈湖第三锁厂;N:温州市宝丽来锁业有限公司;O:温州市瓯海慈申锁厂(梧田三小、服装厂);海慈申锁厂(梧田三小、服装厂);P:温州市江南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Q:温州市和泰电器开关厂(安菲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R:温州市瓯海慈湖机械电器厂(安菲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S:温州市瓯海慈湖电器配件厂(安菲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T:松国电镀厂(原“通用锁具有限公司”,拆除后改为新瓯小学操场);U:温州市国华吸塑包装厂,主要考虑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氯乙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 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钡、总铬、汞、氟化物、氰化物、苯并[a]芘、镍、镉、铅。

(3)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企业及住宅等,相邻企业主要为真明五金加工厂(真明五金电镀厂2012年前)、肯塔锁业(温州市肯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阿高五金配件加工厂、南堡包装、温州市光远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市瓯海慈湖纸箱厂”)、打火机厂;北侧东方鞋机、温州市元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主要考虑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7日。

本次调查共布设43个土壤监测点位及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后因红线变更,点位S1、S8、W1在地块红线范围外,本调查报告不对其进行分析。

本次调查共采集184个土壤样品(含20个土壤现场平行样);9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2个土壤空白样品(含1个全程序空白、1个运输空白、1个淋洗空白);2个地下水空白样品(含1个全程序空白、1个运输空白)。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另增加pH、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 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总铬、钡、氟化物等指标,合计54项检测指标。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地下水质量标准》常规35项(两个标准部分因子存在重复),另增加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 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总铬、钡等指标,合计76项检测指标。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经现场采样分析,本次初步调查采样检测结果如下:

(1)现场快速检测结果:

现场采样过程中PID和XRF快速检测结果点位数值无异常。

(2)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超标因子为铅、镍、镉、砷及氟化物,其中砷依据系统分类、发生分类“中国1公里土壤类型图”及发生分类“中国1:400万土壤类型图”背景值为40mg/kg,故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砷满足要求;金属镉检出浓度为0.07-172mg/kg,其中S7、S12、S14检出浓度为172mg/kg、46.5mg/kg、36.7mg/kg,最大值超出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制值8.60倍;金属铅S7、S8、S10、S11、S12-1、S12-2、S14、S16、S20、S24检出浓度为9913mg/kg、1267mg/kg、1447mg/kg、845mg/kg、32295mg/kg、12301mg/kg、4235mg/kg、519mg/kg、656mg/kg、788mg/kg,最大值超出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制值80.74倍;金属镍S16、S19、S20、S30、S33检出浓度为162mg/kg、382mg/kg、280mg/kg、171mg/kg、671mg/kg,最大值超出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制值4.47倍;氟化物S2、S7、S9、S10、S12-1、S12-2、S14、S15检出浓度为2110mg/kg、2110mg/kg、2510mg/kg、2130mg/kg、2440mg/kg、2730mg/kg、2190mg/kg、2390mg/kg,最大值超出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制值1.37倍。

(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地下水超标因子为色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碘化物及镍,本次地下水样品中W3点位色度为35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1.4倍;总硬度(以CaCO3计)点位W2、W4、W5、W6、W8检出浓度为1615mg/L、781mg/L、859mg/L、682mg/L、785mg/L,最大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650mg/L)2.49倍;溶解性总固体W2点位检出浓度为2021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2000mg/L)1.01倍;硫酸盐W4、W5点位检出值为372mg/L、460mg/L,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350mg/L)1.31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W3点位检出检出浓度为0.415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0.3mg/L)1.38倍;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W2、W3、W5检出浓度为20.2mg/L、16.3mg/L、10.7mg/L,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10mg/L)2.02倍;氨氮(以N计)W2~W6检出浓度为1.61-11.2mg/L,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1.5mg/L)7.5倍;碘化物W3点位检出浓度为0.79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0.5mg/L)1.58倍;金属镍W4、W5点位检出浓度为137.6μg/L、3043μg/L,最大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30.43倍;金属铁W3点位检出浓度为2.83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1.415倍;金属锌W4、W7、W8点位检出浓度为5.31mg/L、7.01mg/L、17.2mg/L,最大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3.44倍。

综上,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A-09地块属于污染地块,现阶段不符合居住用地的规划用地需求,本次调查地块后续需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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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A-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浙江-温州-瓯海区
  • 公示有效期
    2024.04.22 - 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