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调查企业为四川众注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军大道789号,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仅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切割(剪切)加工,不涉及清洗、破碎等工艺。购置国内外现金的智能型拆解设备、氟利昂抽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切割机、龙门剪、打包机、叉车、牵引设备、称重设备、起重设备等,达到年回收、拆解各类汽车、摩托车共30000辆的生产能力。
(2)本次土壤检测结果,该项目4个点位土壤检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和表2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该项目4个点位土壤检测因子氟化物浓度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3)该项目厂区下游AS1监测井除氨氮、锰、总硬度外检测指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和表2中Ⅲ类标准,厂区西北侧监测井S1除锰外检测指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和表2中Ⅲ类标准。本地块背景点样品中锰超标;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锰、氨氮、总硬度超标,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地区以工业生产为主,但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大,项目所在地外除季节性农作物外,主要为果木、竹林和杂树、杂草分布,故存在一定量生活和农业污染源,因此造成地下水上游方向与厂内地下水锰、氨氮、总硬度超标,与企业实际生产无直接关系,可能与岩石、土壤成分有关系,系为地质成因,与企业实际生产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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