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依据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高新·天谷雅舍项目北地块(地块编码:6101293010031)以下称“调查地块”。根据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竣策勘测公司实测成果表项目总占地61.730亩,其中调查地块(净用地)占地51.073亩(折合34048.5m2)、绿带占地2.426亩(折合1617.5m2)、代征路1占地0.031亩(折合20.9m2)、代征路2占地8.2004亩(折合5466.8m2)。
2、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41号高新水晶城办公楼B座17层
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陕西华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8989号C座9层90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7730770865
4、调查结果和评价
调查地块原为新丰村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属于新丰村集体用地,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西安高新区2013年度第二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3]1231号)、《关于西安高新区2015年度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第二十四批次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的批复》(陕政土批[2015]729号)、《关于西安高新区2016年度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第四批次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土批[2016]407号)、《关于西安高新区2016年度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第二十一批次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土批[2017]246号),将调查地块(51.0725亩(折合34048.5m2)依法征收为国有。后续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调查地块使用权人变更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目前调查地块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高新规地字第2019-022号),2022年6月2日取得了调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113202230227GX号)。2023年1月13日取得了调查地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10130202301130301)。
调查地块主要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面对高新天谷雅舍项目北地块(地块编码:6101293010031)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污染识别结果表明,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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