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中山西路1555号地块位于徐汇区田林街道,占地面积7595.29m2,东至宜德苑,南至家饰佳装饰城,西至中山西路,北至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地块历史为交通设施、加油站和加气站用地。现规划为S9Rc(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地块历史有加油站用地,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2+3”行业疑似污染地块。
受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后,上海市地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矿”)开展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2、初步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在原办公楼北侧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点兼用于对照点使用(调查地块位于中心城区,周边无合适区域设置对照点),土壤和监测井深度为6m。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共31个(包括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分析参数包括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甲基叔丁基醚(仅原加油站区域土壤点加测甲基叔丁基醚)。
3、初步调查结果
本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未超过风险计算的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未超过风险计算的标准限值。
4、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开发使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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