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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鹿城区棚户区改造双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箬笠岙路、西岙支路及配套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
编制单位:浙江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属于新建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箬笠岙路(K0+400-K0+900)及西岙支路的道路工程,涵盖路基、路面、给排水管网、路灯、交通及电力缆沟等配套设施。其中箬笠岙路红线宽16米,西岙支路红线宽12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配套建设透水铺装2296平方米及绿化面积740.6平方米,并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和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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