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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研发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珠海市天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生物研发产业基地二期工程,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规划用地面积39976.03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102车间、1栋4层103车间、1栋4层104车间、1栋1层动力车间2、1栋4层动力车间3、1栋3层动力车间及仓库和1栋4层污水处理车间,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绿化率20%)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完善的生物医药研发生产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现有厂区进行扩建,不新增生活办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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