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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能仁乡能仁社区农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能仁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能仁乡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位于定远县能仁乡能仁社区,总占地面积0.26公顷,总投资5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2层混凝土框架厂房,建筑面积2768.48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硬化0.08公顷及景观绿化0.04公顷。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布设雨水管网163米及污水管网,并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项目旨在完善社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集生产加工与生态绿化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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