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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叶城县2025年伯西热克镇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叶城县伯西热克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新疆锦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叶城县伯西热克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业新建项目,位于叶城县伯西热克镇,总占地面积1.1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温室大棚5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10座),总建筑面积5049.60平方米,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备、电动卷帘机、卷膜器及电器控制系统等设施。项目同步实施场内道路硬化工程(占地0.14公顷)、给排水管网铺设(总长220米)以及电力、供暖管线接入等附属工程,旨在完善区域果蔬种植基础设施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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