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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蒙东呼伦贝尔根河金河110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力基础设施移址新建工程,位于根河市金河镇,总占地面积2.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金河110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2×10MVA,并对福林-金河、金河-阿龙山110kV线路进行改接,架空线路总长3.5公里(含双回路1.1公里、单回路1.3公里)。配套建设进站道路、施工供电线路及塔基施工区,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碎石压盖、浆砌毛石护坡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消除老旧设备安全隐患并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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