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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蒙城经济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一期)(二标段)
建设单位: 安徽兴盛城乡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亳州市先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安徽兴盛城乡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业厂房新建项目,位于蒙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9.53公顷,总建筑面积68974.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楼、动力站、厂房、仓库、BIPV制作车间、门卫及车棚等建筑物,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及厂区道路广场;同步实施给排水管网、电力通信管线等基础设施。项目主要进行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及主体结构施工,后期将实施绿化工程及景观建设,旨在盘活开发区存量用地,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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