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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川温泉景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水湾路
建设单位: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西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位于临川温泉景区,总占地面积2.5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全长1023.494米、路基宽度18米的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配套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1499米雨水管线)、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含890平方米行道树绿化);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填、土地平整及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旨在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并提升区域交通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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