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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长歌 220 千伏汇集站项目
建设单位:木垒上电申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木垒上电申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力基础设施新建项目,位于昌吉州木垒县国家电投上海电力 120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场区内,属于新建输变电Ⅱ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座 220kV 汇集站(站区占地面积 3.41hm²),新建 3m 长进站道路,以及配套的施工电源线路、施工生产生活区和 8km 施工道路。项目总占地面积 8.01hm²,其中永久占地 3.41hm²,临时占地 4.60hm²,旨在满足区域新能源电力送出需求并完善电网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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