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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旧城中心区域停车场建设
建设单位:四川南江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恒耀祥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四川南江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位于南江县集州街道清溪路宏景花园小区旁,总占地面积0.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停车场建筑楼(含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8632平方米,配套建设258个机动车位(其中地上234个、地下24个);同步实施场内道路硬化、边坡防护工程(长110米)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并布设截水沟、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缓解旧城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及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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