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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博乐市小营盘镇惠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博乐市小营盘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博州西水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博乐市小营盘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扩建工程,位于博乐市小营盘镇,总占地面积0.0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长者食堂、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完善配套设施,新建1栋1层志愿者服务室(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暖管线敷设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旨在完善小营盘镇惠民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居民文体、养老及志愿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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