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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晟达枣庄石榴深加工产业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东林农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薛城区沙沟镇城子村,属于新建工业建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2158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0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182平方米,包含1#生产加工车间(27032平方米)、2#产学研中心(1944平方米)、3#传达室(56平方米)、4#消防水泵房(50平方米)及5#污水处理池(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0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硬化、绿化及给排水工程。配套建设雨水管线576米,实施表土剥离0.98公顷及土地整治0.12公顷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石榴深加工产业链及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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