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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国网山西运城市开发区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
编制单位:山西天之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新建电力生产办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工程(生产综合用房、附属用房及门卫室)和二期工程(信通运检车间、带电作业车间),总建筑面积13146.5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4784.76平方米、硬质铺装3219.2平方米及景观绿化5460平方米;同时实施给排水、电力通讯、供热供气管网及表土剥离、雨水管网、透水铺装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供电企业生产管理及后勤保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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