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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农产品存储库房项目
建设单位:凤阳县官塘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旌德信佳水利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凤阳县官塘镇中心幼儿园东侧,属于新建农业仓储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单层钢结构仓库,总建筑面积4570平方米,建筑密度53.56%。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广场及绿化工程(绿化率9.5%),铺设给排水管网(接入西侧068县道管网),新建DN500mm雨水管网75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86公顷,主要施工工序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主体结构施工及装修,旨在完善当地农产品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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