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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陵赧场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保山瑞源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保山腾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属于新建油气储存与加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级加油站1个,总建筑面积970.2平方米,其中包含二层框架结构站房360平方米、一层钢网架结构罩棚168平方米及二层框架结构汽车服务用房442.2平方米;配套建设充电桩2桩4枪、加油岛、停车位、消防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并配置储油罐、加油机等设备,旨在建设集加油服务与汽车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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