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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宇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市宇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东麦瑞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西区,属于新建工业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7栋厂房、2栋宿舍、2栋门卫室及消控室、1栋门卫室、2栋配电房及1个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88137.22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广场(面积40576.35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9741.93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旨在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生产配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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