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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延平区百合花种业振兴项目-炉下百合花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南平市延欣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福州市川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延平区炉下镇斜溪村,属于新建农业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764.00平方米,新建春化诱导温室(冷库)1栋、管理房1栋、灌溉设备房1栋、配电室1栋、智能薄膜连栋温室大棚4栋,以及配套生产道路、供排水管网、供电系统等基础设施;同时购置水肥一体化系统、温室加热系统等设备,并实施园区绿化景观工程,旨在打造集技术推广与示范于一体的百合花种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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