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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新建新华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编制单位:唐山君茂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与文滨路交叉口西北角,属于新建公安业务用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611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9.22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1栋3层业务楼、1栋2层办案中心、1栋1层户籍中心及1栋1层食堂;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工程(占地2154.73平方米)、绿化工程(占地2142.19平方米)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附属设施,旨在完善基层公安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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