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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医共体巴彦花医疗次中心及两所基层分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制单位:锡林浩特市蒙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浩勒图高勒镇及乌兰哈拉嘎苏木,属于新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巴彦花医疗次中心(三层)、浩勒图高勒镇阿拉腾高勒卫生院(三层)和乌兰哈拉嘎苏木卫生院(二层);配套建设连廊、车库及物资库、消防水池及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垃圾暂存间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消防、供暖、供电及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并购置DR机、彩超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旨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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