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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国网山东潍坊高密市供电公司醴泉供电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密市供电公司
编制单位:潍坊诚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属于新建公用设施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层(部分1-2层)供电所综合楼,利用原有1层库房2座;总建筑面积1398.75平方米,建筑密度18.05%,配套建设绿地1209平方米及机动车停车位;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工程,铺设DN500雨水管141米;同步布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池及裸露地表防尘网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区域供电服务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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