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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浔美湾沿岸景观提升项目 2 标-海堤段
建设单位: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泉州市利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丰海路,属于改建道路及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南起丰海路-山海路立交口、北至乌屿滞洪湖南端的约2.6km海堤路段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工程包括对现状路堤进行降路堤拓宽人行道,实施慢行系统沥青化改造,新建防浪墙与浆砌块石护坡,以及沿线景观绿化、照明工程和驿站平台建设;配套建设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台等水土保持设施,旨在提升沿岸景观及慢行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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