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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46-106-1-1井场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编制单位:吴起奕江水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吴起县铁边城镇石台子村,属于新建石油开采井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处井场平台,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6589平方米,临时占地1411平方米;计划钻井1口。配套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包括表土剥离1976.7立方米,植物措施面积2531.07平方米(栽植旱柳81株、沙棘1363株及撒播紫花苜蓿30.98千克),以及临时堆土区密目网苫盖1338.54平方米和洒水降尘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并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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