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海城市医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海城市桐辉水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城市兴海街道,属于新建公用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约451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3540平方米)、配电室及设备用房(约800平方米)以及地下设备用房(约84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铺装、硬覆盖及绿化工程;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及广告牌围挡、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完善医康养核心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治理。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