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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三中学科创楼体育场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三中学
编制单位:赣州丁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南康三中校区内,属于新建教育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约5695.40m²,总建筑面积约14550.95m²,主要新建一栋6层高的科创楼(11282.47m²)和一栋架空体育场(3268.48m²)。建设内容涵盖650座科普活动室、书法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地理教室、图书阅览室、科创教室、架空活动场地、屋顶活动室以及建筑智能化、消防、照明、室外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旨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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