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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四会市润时迳口镇5.8MW新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四会润时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东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四会市迳口镇迳口村,属于新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合法合规的零星鱼塘上建设安装容量为5.8MW(交流侧)的光伏发电系统,由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其他电气设备组成,光伏组件采用柔性支架布置并利用预制管桩基础;配套利用鱼塘周边泥结石道路作为检修道路,并对局部坑洼路段进行碎石硬化处理;同时实施临时防护措施,如施工期间对裸露地面进行塑料薄膜覆盖,旨在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并改善能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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