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天屿湖公共交通充电驿站项目
建设单位: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武汉润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汉川市马口镇天屿湖育才小学西侧,属于新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40个公共交通停车位,其中25个为充电车位,配套建设1栋1层管理用房及驿站,建筑面积40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照明、暖通、道路、绿化、充电车位遮雨棚、围墙、充电设备及道闸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旨在完善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交运营效能。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