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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乐安县智慧停车场项目
建设单位:乐安县城市管理局
编制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乐安县县城内,属于新建公共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医疗应急中心、喜来购旁、幼儿园旁、老车站旁4个地块的立体停车场,总占地面积18383.48平方米;配套建设沿街道路200个停车位的升级改造工程,同步实施智能充电桩、LED广告牌及灯箱等附属设施;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立体车库主体建设及绿化工程,并配套建设雨水管网及洗车槽等水土保持设施,旨在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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